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7 年8
月28日14:3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 三、会议召集人: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
年8 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
年8 月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4.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4.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4.4锁定期; 4.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4.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4.8募集资金量; 4.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4.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九、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 3、登记时间:2007年8月24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邮编:514011 十一、联系人姓名:李海明、胡苏平 联系电话:0753-2218286,0753-2226928 传真:0753-2232983 十二、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3日
|